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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聚焦2025年专项整治重点,推动水利厅党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研判分析,找准“小切口”,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有力有效地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分析研判,找准切入口。督促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水利厅涉及专项整治的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工作专班,对2021年至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六类资金”中413项具体项目全面进行梳理,集中深入分析研判,摸清乡村振兴资金、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涉及水利行业项目资金情况,明确列出2021年以来“六类资金”支持的乡村振兴水利救灾、水土保持、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水库移民扶持等5个方面补贴资金及相关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专项整治重点,为开展专项整治明确目标找准方向。
细化举措,制定“三张清单”。推动水利厅聚焦整治重点,重点梳理自查乡村振兴水利项目资金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3类清单。紧盯中央大型水库移民后扶持直补资金等,着力整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紧盯乡村振兴水利项目资金着力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开;纠治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等,严肃查处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脱贫实际上项目,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等问题。
推动落实,压实监管责任。推动水利厅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处室指定专人联络负责,制定印发《自治区水利厅乡村振兴水利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项整治专班牵头,各责任处室(中心)履行日常监管责任,“一竿子插到底”督促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资金清单,全面梳理2021至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救助项目资金、水土保持相关项目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形成细化项目资金清单,从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等环节,全面查找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本级纪委监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等机制,形成上下同频共振,左右一体推动的工作合力,保障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